延不动产公告(2018)第003号
延寿县加信镇新建村永发屯村民刘继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如对此次登记申请有异议的,请在15日内到延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延寿县延寿镇东新华街260号 联系电话:53035028 特此公告
延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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