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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7-08-0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浓缩地经济发展;
 (三)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四)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浓缩地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六)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负责武装、妇女、共青团、工会、政法和人大工作;
 (八)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养老保附工作、殡葬管理、交通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优生优育和控制人口增长等工作;
 (九)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与职能部门共同管理派驻本镇的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延河镇设有:镇党委、镇人大及镇政府三大领导机构。其中镇党委设有:纪检委员、组织委员、武装助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延河镇政府设有:经管站、畜牧站、乡建办、计划生育、民政办、文化站、广播站及林业站等服务部门。
    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总人数为110人。其中:公务员管理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36人数;离退休人员49人;总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6人。
 (二)纳入延河镇人民政府的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延河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延寿县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合计1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万元。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支出1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万元,教育支出1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万元,农林水支出7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万元。延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收入合计1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万元。延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支出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农林水支出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支出增加4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43万元,同比增加2.6%;2016年比2015年支出增加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1万元,同比减少22.3%,教育支出增加13万元,同比增长100%;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增加36万元,同比增长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3万元,同比增长23.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8万元,同比增长200%,农林水支出增加8万元,同比增长1%;交通运输支出增加40万元,同比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68万元,同比减少91.8%。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上年列支。
   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基本支出9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基本支出8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
    2016年比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39万元,同比增加4.5%,增加原因经费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项目支出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农林水支出613万元。
2016年比2015年项目支出增加3万元,同比增加0.37%,增加原因项目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3万元 。
2016年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0万元,同比增加55.6%,增加原因办公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采购18万元 ,采购了煤炭和办公用品。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延河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延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本级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八、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