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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8-01-12

  【机构名称】   
 
        政府办公室
 
  【职    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设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县政府重要决策中的问题进行专题跟踪调研。
      (三)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的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印信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和全县大型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公共节能和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六)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和中、省、市直属机构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的侨务、外事、道路检查管理及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政府的房屋维修、庭院建设、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来人以及县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专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统一管理。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承办依法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
      (十二)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的重要政府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工作;参与县政府涉法事项的处理工作;负责清理县政府规章;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十三)负责制定旅游景(区)点、旅馆、旅行社、旅游餐馆、旅游购物、旅游车船、旅游(文化)娱乐等相关标准,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导游人员从业资格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预报、上报、定期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重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建设推进工作。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股
      编制立法计划,组织起草或者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计划和上级统一部署,参与或组织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供解决意见。对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形式、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委托承办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对下级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组织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道管工作;负责诚信延寿建设工作;
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秘办
      负责文件收发、登记、送阅、运转、立卷、归档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信、县长名章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电报、机密材料的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各种会议日程安排、通知、记录和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起草、核稿工作;负责各种材料印刷和分发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催办工作,县长、副县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催办事宜。
      (三)综合办  
       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报告、讲话、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简报编辑及向省、市政府报送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
      (四)事务办
      负责来宾接待筹备和安排工作;负责县政府房产、备品、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大楼值班值宿安排和检查工作;
      负责后勤人员管理、安全、会议室及院内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上访人员的劝阻、对值班值宿人员的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
      (五)旅游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县旅游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县旅游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对旅游服务业的管理、监督、检查,检查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受理旅游者投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证金理赔工作。
      (六)外事侨务办(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其合署)
      协调县内各地、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协同各部门处理涉外事项;了解和掌握全县外事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外国人在我县的活动情况和问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我县籍华侨居住国的侨情和任务工作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人事安排工作;办好侨办、侨属企业,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国防动员日常工作。
      (七)应急办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督促检查各镇乡政府和部门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联系协调一般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及有关国际机构的协调联系。
      (八)公共节能办
      贯彻执行中央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部署,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促本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并审核、颁布;对全县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审议考核评价制度;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意见予以表彰;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并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同有关机关或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九)经研室
      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远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和跟踪研究,提出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建议;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提供经济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对有关部门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动态,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对本地的影响;研究各地有代表性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经验,为本地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出建议;草拟、修改综合性工作报告、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稿及重要会议材料;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督办检查室(目标办)
      负责对全县中心工作(包括全年重点工作和利民行动)进行督办落实;对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确定的需政府序列组织实施的重要决策进行督办落实;对县政府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以及由县政府召开的一类会议)决议事项、重要讲话、重大部署及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对上级政府重要会议部署的涉及我县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落实;对省、市政府领导批示列入督办和交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上、下级来文中涉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对新闻媒体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急难问题进行督办落实;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材料;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工作考核等。
      (十一)政务公开办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做好会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拟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负责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及相关报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的起草;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负责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日常联系,对有关政策咨询及工作请示进行答复,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网页的维护分工,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网页的维护工作;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档案的归集。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   
 
       0451--53024244  
 
 
  【办理地址】   
 
       延寿县西公安街6号